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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4389号“关于烟台市区增加右转专用道和港湾式公交站点建设、减少主干路路侧开口的提案”的答复

2026-01-28 16:47:19

  “烟台市区增加右转专用道和港湾式公交站点建设、减少主干路路侧开口”的提案收悉,现答复如下:

  我市中心城区的道路改造建设是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,道路产权单位是烟台市城市管理局,结合道路改造确定站点位置和安装公交站亭是市交通运输局负责。近年来,市交通运输局与中心城区道路建设单位密切配合,按照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》(鲁政办发〔2013〕29号)“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和改造计划,城市道路、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城市建设项目,应当同时规划建设相应的公共交通设施,并实现同步规划、同步设计、同步建设、同步竣工、同步交付使用。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上,配套建设港湾式停靠站”要求,结合道路综合提升改造,同步规划建设了180处港湾式停靠站。

  下步,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单位衔接配合,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城市公共交通为根本出发点,促进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健康可持续发展,不断完善公共交通建设体系,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新格局。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您提案所涉及的工作进行开展和完善:一是积极与道路改造部门加强联络对接,配合确定站点位置,督促道路建设单位在新建和改建道路上,对具备条件的增设港湾式停靠站,并同步配套其他交通附属设施。二是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智慧化建设,推进安装电子智能站牌,努力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。三是根据市民群众出行需求情况,合理确定公共交通线路,布局公共交通设施建设,全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。

  感谢您对公交交通发展的宝贵意见建议,对我们工作的开展和进行具有重要参考意义,希望您持续关注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情况,欢迎您继续向我们提出新的意见建议。